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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支持力度再加大!

日前,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

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

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

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

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覆盖地域范围。

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形成更大规模集聚效应。

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促进境外旅客在华旅游购物消费,推动离境退税规范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

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

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

原则上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税务等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办结业务,并通过网上反馈办理结果。

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

强化海关、税务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与衔接管理,进一步精简委托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来料加工免税核销申报环节的报送资料。

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

支持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货物提单等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提高单证收集整理效率。

进一步优化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功能,为电子化方式核查备案单证积极创造条件。

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

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实现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发票信息。

持续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提升申报效率。

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

2022年正常出口退税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

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

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明,改为查验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

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

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

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证明开具申请环节需要报送的资料,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

企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受特殊因素影响无法按期收汇的,取消事前报送举证资料,企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即可,同时按照包容审慎、风险可控原则适当放宽举证资料范围。

三、进一步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

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

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让出口企业及时获知报关、结关、退税等事项办理进度,引导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压缩出口单证收集、流转时间,加速申报出口退税。

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

加快推动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规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商品信息并进行免税申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健康发展。

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

深化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备案及实地核查效率。

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电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

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指导企业优化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

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

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

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2022年第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中小微企业划分

中型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小微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年销售额确定方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延缓缴纳税费项目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另外,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减税减费,你从中受益了吗?

1月25日,国新办举行2021年全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涉及减税降费措施。

减税降费,是公司关注的重点,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2021年所采取的多项减税降费措施,令公司受益。

2021年

2021年减税减费主要措施包括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分类调整疫情期间出台的阶段性政策、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执行当中加大力度。

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减半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延续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100%。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新增的未抵进项增值税税额。

分类调整疫情期间出台的阶段性政策

延长疫情期间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执行期限。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取消港口建设费,降低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

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

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优惠等制度性优惠政策

执行当中加大力度

允许企业提前享受2021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新增对于煤电和供热企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政策支持。

2022年

2022年减税减费措施将从4个方面发力:

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创造。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增加活力。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

聚焦增强地方财力,为减税降费提供保障。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向市县基层下沉,避免地方因财力不足而在减税降费上打折扣。

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坚决制止乱收费。2022年减税降费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终端消费、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现在,香港的3个调整!

年前,我们期盼通关。年后,则期待疫情能够尽快得到控制。

现在,香港疫情愈演愈烈,今日宣布确诊过万,且有多起死亡案例。从现在情况看,疫情好转至少需要两三个月。为此,香港宣布特首选举延迟至5月份举行。

同时,香港投入了大量资源用于抗疫工作,中央给予了极大支持。第二批内地援港抗疫医疗防疫工作队已经抵港,后续还将有更多援港人员和物资。

疫情不止让我们无法正常进入香港,也带来了其他一些改变

政府机构安排

2月15日,税务局宣布之前关闭的商业登记署于16日再次重开。不过,新商业登记证申请及资料更改、现场商业登记证查册服务依然处于暂停状态。

2月22日,税务局宣布结账日期M类(结账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亏损个案的2020/21年度利得税报税表的最后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不止税务局应疫情做出了调整,公司注册处也做出了一些改变。

日前,公司注册处宣布暂时关闭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14楼的公共服务大厅和13楼的政府公众查册中心,直至另行通告。同时,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注册办事处办公时间调整为星期一至五的上午9:30至下午4:00。

基于公司注册处的安排,文件交付、公司注册证明书领取、查册服务等服务将不可避免受到影响。

如非必要,不建议前往公司注册处、税务局等政府机构,公司事务应尽量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接触方式处理。

现在,香港有多个政府部门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关闭的情况。鉴于香港的疫情形势,后续依然可能出现临时关闭的情况,公司一定要关注相关调整。

全民核酸

核酸检测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手段,只有早发现,才能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一直以来,香港核酸检测能力都是一个问题。虽然不断提升,但依然无法满足全民核酸的要求。

现在,香港向中央提出的要求中,采样人员和核酸检测能力方面的支援是重中之重,是提供核酸检测能力的关键。

在具备全民核酸检测能力的情况下,全港性、全民性核酸检测,成为了现实。

2月22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3月会推行全民强制检测,期间会进行3次检测。市民根据身份证的出生年份进行预约登记检测。

如果全民强制检测顺利进行,将对控制疫情产生极大帮助。需要注意的是,全民核酸检测,将影响一些正常或必须的公共服务。

疫苗通行证

2月21日,食品及卫生局长发出指示,从2月24日开始,进入所有餐饮业务场所和指定场所时,需随身携带电子或纸质的疫苗接种记录。12岁以下儿童、持豁免证明书人士等,属于豁免情况。

疫苗通信证分主动查核、被动查核两种,前者需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后者则只需在抽查时出示即可。被动查核场所包括商场、百货公司、超级市场等;其余指明处所除酒店、宾馆外则属于主动查核场所。

疫苗通行证将分三个阶段进行,如果仍未接种疫苗,需尽快接种。否则,将无法进入相关场所,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香港疫情不可谓不严重,更可怕的是,有愈演愈烈之势。

虽然,中央给予香港极大的支持,全民核酸也即将开展。但是,疫情控制需要一个过程。

香港疫情受控,实现动态清零,是通关的基础。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通关将无法成为现实。

鉴于香港当务之急是控制疫情,日常事务的处理时间大大延长,公司应提前安排,预留更多处理时间。

3年左右,国内将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2019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11个地区开展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意见》。

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关情况。

重点工作

《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并分别明确了到2022年、2023年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 注重夯实工作基础,完成三项基础性工作。

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按照全面、及时的原则归集各类涉企信用风险信息。

科学构建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制定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分类标准的相对统一。

做好信息化系统的统一融合,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

  • 强化分类结果运用,做好三个方面工作的结合。

做好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

做好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的结合。探索建立“通用+专业”的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更好地实现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

做好与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的结合。充分发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作用,根据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实施科学有效监管。

  • 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模式实现“三个转变”。

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及主要风险点进行精准识别和及时预警,及早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和风险,由常规监管向关口前移转变。

通过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分析,及早发现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主动采取措施,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对于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方法发现的企业异常情况和风险,加强与企业沟通,适时对企业进行提醒、指导,由事后处置向事前示警转变。

差异化监管

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无处不在”。

2022至23年度《财政预算案》,又给公司省钱!

2月23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向立法会提交2022至23年度《财政预算案》。

《财政预算案》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措施主要围绕全力抗击战胜疫情;为市民和中小企纾困;为下行的经济提供支撑,推动疫后的经济恢复;投资未来,部署经济中长期的发展四个方面展开。

其中,为中小企纾困,影响着万千企业的发展,吸引着大家的目光!

支持企业

关于支持企业,《财政预算案》主要从两方面提出措施:一是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二是为企业周转提供协助。

缓解经营压力:

宽减2021/22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税,上限为一万元。

宽免2022/23年度的商业登记费。

宽减2022/23年度四季的非住宅物业差饷,首两季以每户每季五千元为上限,其后两季以每户每季二千元为上限。

继续减收非住宅用户75%的应缴水费及排污费,每户每月宽减额上限分别为二万元及一万二千五百元,为期八个月至今年十一月底。

由今年十月起,延长豁免/宽减现行三十四类政府收费,为期十二个月。

继续宽减现时适用于政府处所合资格租户、地政总署辖下合资格短期租约及豁免书的75%租金和费用,为期六个月至今年九月底。如应政府要求而关闭可100%宽免。

协助企业周转:

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所有信贷担保产品的申请期,延长一年至明年六月底。该计划下的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亦会进一步优化。

优化”百分百担保企业特惠贷款”:

延长申请期至2023年六月底

贷款额提高至27个月雇员薪金及租金的总和,上限增至900万元

最长还款期延长至10年

企业可选择用较长时间偿还部分本金

银行业中小企贷款协调机制再次延长预先批核还息不还本计划六个月到今年十月底。同时,金管局和银行业也会提供选项,让企业可以选择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偿还部分本金。有关安排亦适用于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贷款。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计划在今年三月试行推出出口信用担保计划,为保户的出口融资作最高七成的信贷担保,担保额以五千万元为上限。

为鼓励出口商承接海外买家的更大订单,信保局将在今年下半年推出弹性赔偿率安排,提升他们的保险保障。

除此之外,《财政预算案》中还涉及提升经济韧力,丰富产业发展;创科发展;国际金融中心;文化艺术及旅游;航空及海运业;渔农业;加强投资推广;贸易发展;创造容量;建设宜居城市等内容。